交易流程

相關政策
1、質(zhì)量要求技術標準,供方對質(zhì)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:供方按需方指定坯布發(fā)貨,需方收貨后必須試樣認可;如不認可,在十天內(nèi)將原坯布原價退給供方,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;但對坯布加工后的產(chǎn)品,供方不再承擔賠償及退貨責任。
2、交(提)貨地點、方式:供方倉庫。如需方有特殊要求,可另行商議。
3、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:需方自提并承擔運輸費用。
4、具體數(shù)量計算方法:以實際發(fā)貨數(shù)量為準。
5、包裝標準、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:無包裝。
6、驗收標準、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:交(提)貨后十天內(nèi),逾期供方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7、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:銀行電匯、匯票、支票結算,付款條款另行商定。
8、違約責任:若逾期付款,每延期一天,則按欠款額的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供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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